單位名稱: | 甕安縣工業與信息化局 |
網站名稱: | 甕安縣工業與信息化局更新時間:2024/10/25 22:07:41 |
相近名稱: | 甕安工業與信息化局,貴州省甕安縣工業與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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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貴州省黔南州甕安縣雍陽鎮花竹社區居民組南東路11號樓 (郵編:550400) |
電話傳真: | 0854-2621153 |
電子郵箱: | [ 暫無甕安縣工業與信息化局的電子郵箱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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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備案: | 黔ICP備11002141號-1 |
相關簡介: | 貴州黔南州甕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全縣工業經濟運行與調度工作,履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并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負責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行業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草案;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并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并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組織協調全縣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參與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四)負責擬定并組織實施全縣產業發展結構調整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的重點領域、投資項目,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的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州審批、核準、備案的企業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組織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指導、監管、檢查執行情況;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和省、縣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與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鑒定工作;擬訂縣財政技術改造資金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工作。 (六)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管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布局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 (七)負責擬訂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幫助并指導擬上市企業做好相關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 (八)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管理和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定縣財政預算安排的非公有制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九)貫徹實施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并實施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及政策措施;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依法承擔節能等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擬訂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 (十)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協助推進國家、省、州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負責全縣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議;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擬訂縣級財政信息化專項資金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一)擬訂并組織實施縣內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應用的標準規范;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數據技術標準;協調經濟社會數據資源準入的組織管理;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二)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承擔中央、省駐甕安縣企業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十三)擬訂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設項目驗收、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督,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督。 (十四)承擔全縣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定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縣煤炭行業的建設、生產、運行調度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煤炭資源開發的管理和監督;依法整頓和規范煤炭生產經營秩序,負責全縣煤炭市場的監督管理;培育和發展煤炭產品市場。 (十五)負責全縣全縣礦產品稅費征收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