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東南州結合該州實際,提出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該州將全面放開縣城和建制鎮落戶限制,積極放開凱里市的落戶限制。
凱里落戶政策將放寬
實施意見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新型戶籍制度,努力促進33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實施意見明確,將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全面放開縣城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在縣城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依法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土地、住房、社保、就業、教育、衛生計生等各項權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同時,凱里市區落戶限制也將積極放開。夫妻之間投靠配偶到城市落戶,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子女投靠其父親或母親到城市落戶,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市落戶,不受年齡限制,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凡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合法途徑獲得住房所有權的人員,不受住房面積、金額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凡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投資經商人員,不受投資納稅額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凡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凡辦理《居住證》滿兩年并按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務工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戶口不再分農業和非農業
在創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全州實施城鄉統一的戶籍制度、居住證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并將簡化戶口遷移辦理程序。
將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從2015年6月1日起,凡辦理戶口登記的,公安機關在“戶別”欄不再登記為農業或非農業,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集體戶。
各縣市(開發區)、各部門不得為戶口登記設置任何前置條件。農業轉移人口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提供《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以及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材料,經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并簽署意見后,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即予辦理。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縣城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就業、住房保障、教育、醫療等權利。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在當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就業扶持、養老服務、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等權利。同時,結合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逐步享有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
推出10大配套政策
實施意見還推出了10大配套政策和制度,包括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機制、保障計劃生育權益、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就業促進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制度、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機制等。
根據配套政策,由農村轉移城鎮落戶的居民,未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繼續享受農村居民計劃生育政策;已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從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之日起,5年內繼續享受農村居民計劃生育政策。已婚育齡婦女享受計劃生育技術基本項目免費服務和生殖健康檢查免費服務。
實施意見要求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逐步完善并落實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高考的實施辦法。
醫療保險制度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將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醫療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醫療保障體系。農民進城落戶后在落戶地自愿選擇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